项目概况
彭阳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网络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昌德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东海南路宏泰酒店1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DH-2024(采)-019号
项目名称:彭阳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网络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