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永定某校园网全光网络改造项目(ICT),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选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校园内的网络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升级,优化网络架构,实现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的全光化,提高网络传输效率;升级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光网络的集中管理和监控,提高网络运维效率 。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边界交换机 | 1 | 套 |
2 | SDN控制器 | 1 | 项 |
3 | 汇聚交换机 | 4 | 台 |
4 | 4口入室交换机 | 85 | 台 |
5 | 24口入室交换机 | 2 | 台 |
6 | 48口入室交换机 | 2 | 台 |
7 | 政务网_8口入室交换机 | 2 | 台 |
8 | 城域网运维软件授权 | 1 | 项 |
9 | 设备箱 | 1 | 项 |
10 | 辅助材料 | 113 | 项 |
11 | 集成服务 | 1 | 项 |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1.2.1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约37.98万元,其中集成服务部分不含税上限价为27.36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 [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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