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兴市人民法院智慧安防及网络与综合布线前后端升级改造项目 JSZC-321283-RTZX-C2024-003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1283-RTZX-C2024-0038
项目名称:泰兴市人民法院智慧安防及网络与综合布线前后端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7.66300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涉及泰兴法院机关及部分基层法庭智慧安防及网络与综合布线的前后端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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