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路(暂定名)(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胡家路(暂定名)(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4〕1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胡家路(暂定名)(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市
2.2 工程规模:胡家路(暂定名)(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西起烟花三月路、东至曙光路,道路总长约494m。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
2.3 招标范围:完成胡家路(暂定名)(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桥梁桩基检测及其他必要的配套服务。
2.4 检测周期:同桩基施工工期
2.5 合同估算价: 9.96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具有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副本附表注明的检测项目应含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2024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中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3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直接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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