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用房改造装修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已具备工程建设实施条件,拟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用房改造装修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用房改造装修项目。
2.2招标单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66号二层局部及三层,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2.4工程规模: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66号二层局部及三层改造装修面积约2710m2;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卫生间下水管、楼层门禁等局部维修改造。
2.5工程估算及项目来源:
2.5.1本项目工程估算约2326927.01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2256927.01元,设计费70000元。
2.5.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原有功能布局重新规划设计、原有装修拆除、建筑装饰装修、监控多媒体改造、其他设备迁移改造安装等。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装饰装修工程包括:隔断、吊顶、墙面工程、地面工程、水电安装、办公电话及网络线路设备安装。
②空调改造包括:空调系统的室内机、管路改造等。
③监控多媒体迁移改造包括:监控、音响、投影、远程会议系统的布线以及摄像头的迁移。
④安装其他设备包括:办公家具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原装修拆除、隔断、吊顶、墙面工程、地面工程、水电安装、办公电话及网络线路设备安装。
②监控多媒体迁移改造包括:监控、投影、远程会议系统的布线以及摄像头的迁移。
2.6.2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人员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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