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7对服务区(停车区)市场化经营业态租赁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7对服务区(停车区)市场化经营业态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采购人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询比采购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7对服务区(停车区)市场化经营业态租赁项目(二次)
1.2采购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服务区(停车区)东西/南北区内所包含的超市、餐厅、客房(阜平服务区除外)、汽修经营业态。
2.2标段划分及合同期限: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阜平服务区、阜平西停车区,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12月21日;顺平服务区,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1月18日;
第2标段:满城服务区、曲阳停车区,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1月18日;崔庄服务区,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3年11月20日;易县服务区,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10月25日;
(1)成交供应商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装修改造工作,如因于采购人的原因导致未按期完成装修改造,经成交供应商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租赁期限可根据实际延误天数顺延(或减免租金)。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未按期完成装修改造,租赁期限不予顺延并按时缴纳租金,由采购人所属的建设产业开发分公司进行二次装修改造。
(2)合同届满前3个月,成交供应商无需缴纳租赁费,仅承担物业服务费、劳务服务费、水电暖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3市场化提升改造要求:
2.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供应商对服务区(停车区)经营范围内进行装修改造(还需对阜平服务区、崔庄服务区、易县服务区进行公共卫生间改造,易县服务区打造成旅游主题服务区)和业态经营,缴纳租金、物业服务费、劳务服务费、水电暖费、税金等其他相关费用。
成交供应商需在服务区(停车区)每侧餐厅或者超市的租赁场地中为采购人预留100-150㎡专属经营区(曲阳停车区除外),供采购人无偿使用,用于开展美好冀驿服务品牌和禄发驿购等自有品牌的商食品经营销售业务。
汽修厂的装修方案需根据禄发集团提供的效果图进行装修改造。
2.3.2装修改造投资金额:
第1标段:阜平服务区装修改造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顺平服务区装修改造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阜平西停车区装修改造投资金额不低于400万元。
第2标段:满城服务区装修改造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崔庄服务区装修改造投资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曲阳停车区装修改造投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易县服务区装修改造投资金额不低于400万元。
整体装修改造完成后经采购人选定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投资数额。若审计结果未达到成交供应商投标承诺金额,进行第二次改造。
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待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将投资改造的资产分批、无偿捐赠给采购人,并按照审定金额向采购人开具发票,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经营期间内具有使用权,不得自行拆除或要求采购人给予补偿。
2.3.3 人员要求:
阜平服务区自有员工20人、顺平服务区自有员工17人、阜平西停车区自有员工30人、满城服务区自有员工30人、崔庄服务区自有员工31人、曲阳停车区自有员工10人、易县服务区自有员工6人,以上服务区(停车区)人员以市场化劳务用工方式共享至成交供应商,具体的费用由服务区和成交供应商每年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标准按照不低于市场劳务人员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的用工薪酬标准支付服务区自有员工的劳务费。
2.3.4物业服务费:
在租赁范围内采购人提供物业服务,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费用根据成交供应商租赁范围内的经营面积测算:
1.阜平服务区:3.58元/平方米/月,经营面积为6159平方米;2.顺平服务区:14.45元/平方米/月,经营面积为2818平方米;3.阜平西停车区:27.01/平方米/月,经营面积为1764平方米;4.满城服务区:11.57元/平方米/月,经营面积为2978平方米;5.崔庄服务区:6.35元/平方米/月,经营面积为3185平方米;6.曲阳停车区:23.59元/平方米/月,经营面积为768平方米;7.易县服务区:11.3元/平方米/月,经营面积为2164平方米。
2.3.5超市:
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收超市内现有的商品及库存商品,接收价格按照采购人服务区(停车区)超市原销售系统进价基础上上涨1%结算。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租赁的服务区(停车区)超市具有优先供货权,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属超市分公司另行协商并签署商品采购合同,原则上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的商品采购额不低于:阜平服务区55万元/年、顺平服务区60万元/年、阜平西停车区100万元/年,满城服务区120万元/年、崔庄服务区140万元/年、曲阳停车区50万元/年、易县服务区70万元/年。
2.4 成交供应商数量:每个标段1家。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河北省级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6供应商可参与本次2个标段,可成交2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具有2座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或自营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含餐饮、超市(或零售),单独业态及摊位档口不计入)。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4 年10月1 日至今)中不曾在服务区(停车区)经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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