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9-440100-04-01-355077 | ||
投资项目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空港经济区总部经济区,北起空铁大道,南至雅新大道,西起镜湖大道北,东至清塘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总部经济区,北起空铁大道,南至雅新大道,西起镜湖大道北,东至清塘路。项目包含新建4条市政道路及2条临时疏解道路,改造1条支渠。新建道路总长约1.98千米,秀雅二路为城市次干道,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排水最大管径大于等于1.5米、小于2.5米,其中秀雅二路(贤才一路-贤才二路)段为半幅建设;秀雅一路、贤才一路、贤才二路均为城市支路,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其中贤才一路(秀雅二路-秀雅一路)段、贤才二路(秀雅二路-雅新大道)段为半幅建设;临时疏解道路总长约400米,宽10米。支渠改造总长约530米,其中明渠段总长约415米,总宽度15-2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红线外水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含红线外电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电力管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渠道工程、临时疏解道路、管线迁改工程(给水、燃气等)等。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1)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渠道工程、临时疏解道路等工程检测,主要涉及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检测内容和工程相关的监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监测要求、检测监测合同等要求为准)(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6.2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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