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RDL-SG[2024]-102-008/GC-BJXX-2024-28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计算机电教室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8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计算机电教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包含基础装修(防静电地板安装、屋顶翻新、墙面翻新、背景墙、桌椅、讲台等)、配电改造、网络改造、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工期是在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后对效果图进行完善,并出具完善后得效果图和家具及设备设施布置图(实物按照比例进行排布,并标注相关尺寸),经招标人同意后,接到招标人通知30个工作日完成硬件设备到货,9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出验收申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计算机电教室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计算机电教室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提供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行贿犯罪记录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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