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665)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66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
采购内容描述:网络及安全系统改造
工期:本合同生效且符合进场条件后60天内
质保期:2年,设备(材料)的质保期自设备(材料)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系统的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此期间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维护。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3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87979.97]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费为208586.17元(增值税税率13%),集成服务费为79393.8元(增值税税率6%),应答报价超过含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应答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2.3应答人须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4应答人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提供承诺书)
2.5应答人须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委员会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对应答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核查(提供截图)。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6.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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