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LH-2024-QF1001 (招标文件编号:HBLH-2024-QF10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创先科技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56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秦皇岛创先科技商贸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维保服务项目 | 负责秦皇岛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网络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日常系统故障处理,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 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弱电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对网络系统维保服务方案进行维保工作;系统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通知后,需在30分钟内响应,对系统进行修复,维修期间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将对系统保障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基础上,提出维修意见,并尽快报采购人确认维修方案;日常一般性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疑难故障、大面积故障或由于特殊事件影响不能及时处理的,除特殊情况(采购人对维修方案的确认时间、维修需要替换设备或者配件的采购到货时间等等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修复,使系统能够正常的使用;每次故障处理后将设备发生故障的情况及解决的方法通知采购人,如更换配件需收取采购人费用的,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或按市场价格直接采购费用,遇到原系统设备无法修复或停产、淘汰时,维保单位有义务向采购人推荐能够达到或超过原设备技术性能和参数的同类产品,进行更换。如采购人未采纳成交供应商维修报告的意见或采购人自行进行维护处理产生的故障,成交供应商不承担其责任和产生的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在办公楼内维护、维修工作应严格遵守秦皇岛市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定期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负责人员进行必要的网络安全和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办公楼网络信息系统等保定级、系统测评的技术咨询(如需要出等保测评报告费用另算),并帮助办公楼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如负责办公楼网络信息系统的等保改造,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或按市场价格直接采购费用,另签采购合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桂华(组长)、姬宪峰、张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免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8号
联系方式:李瑞祥 0335-3652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莱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六盘山路3号A座16楼
联系方式:张雷 0335-3216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雷
电 话: 0335-321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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